当被保险人无法再负担保单时,他们可以将其以一定数量的现金出售给投资者,通常是机构投资者。对于大多数保单持有人来说,现金支付主要是免税的。被保险人实质上将保单的所有权转移给了投资者。正如我们上面提到的,被保险人收到现金支付以换取保单,高于退保价值,但低于保单规定的死亡支付。
由于保单贴现策略有可能是在投保人急需用钱的时候提供现金,所以一些保单贴现策略已经在美国被认证为环境、社会和公司治理(Environmental, social,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, ESG)投资。ESG也称为“环境、社会、治理”是在公司治理的背景下考虑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的商业框架。它旨在嵌入到组织的战略中,该战略考虑了为所有组织利益相关者(例如员工、客户、供应商和金融家)创造价值的需求和方式。
通过出售保单,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单的各个方面转让给新所有者。这意味着接管保单的投资者继承并负责与保单相关的一切,包括保费支付和死亡抚恤金。因此,一旦被保险人死亡,新所有者(在转移后成为受益人)将收到赔付。
寿险结算有效地创造了寿险保单的二级市场,这个二级市场已经酝酿多年。如今,已经有许多司法裁决使市场合法化,最著名的裁决之一是1911年美国最高法院的Grigsby v. Russell案。当时病人John Burchard无法支付他的人寿保险单的保费,并将其持有的人寿保单卖给了他的医生A. H. Grigsby。Burchard去世后,Grigsby试图领取身故赔偿金。Burchard的遗产执行人起诉Grigsby以获得这笔钱并获胜。这个案子最终到了最高法院。在他的裁决中,最高法院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将人寿保险比作普通财产,他认为该保单可以由所有者随意转让,并且与股票和债券等其他类型的财产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。此外,他说人寿保险作为一项财产附带的权利:
(1)除非保险公司有限制,否则所有者可以更改受益人。
(2)该保单可用作贷款的抵押品。
(3)业主可以根据保险单借款。
(4)保单可以出售给其他人或实体。